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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批准设立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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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2: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国台办以国台五字(2007)61号文正式批准设立“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要求“基地”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发挥当地各种优势,尽快把基地建成基础设施齐全,管理服务配套的海峡两岸水产品交易平台。同时,加强与台湾渔业民间团体和企业的合作,为促进两岸渔业合作,做好台湾农、渔民的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基地”以国家级(东山大澳)中心渔港和水产品综合市场为依托,占地面积2000亩。将建成台轮停泊及货物装卸区、闽台鲜活水产品交易区、水产品贸易展示区、水产品精深加工区、保税仓储物流中心区、商务管理服务区、造船维修和渔需渔具供应区、水产品风味小吃区等8个功能区。目前,总投资3.6亿元的“福建省东山县东海岸保税物流中心(B型)己上报到国家海关总署审批,“福建东山海魁公共保税仓项目”己获厦门海关批准。2010年“基地”建成后,一年可吸纳国内外包括台湾水产品,由2006年的10万吨增至50万吨;全县水产品总产量由2006年的33万吨增至65万吨;加工总量由去年的15万吨增至80万吨;水产品出口量、出口值由2006年的12万吨、1.6亿美元增至25万吨、7亿美元;渔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25亿元增加到80亿元以上。并以“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承接加工、疏散闽台水产品,做大做强水产相关产业,带动服务、旅游、商贸、金融等产业的发展,以双赢合作推动两岸经贸往来,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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