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 登录
东山人 返回首页

马雀的个人空间 http://dsr.cn/?58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安溪县公开选拔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职位弃用第一名

热度 3已有 907 次阅读2011-4-26 08:20 |

转贴:       

            安溪县公开选拔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职位

        弃用第一名的解释荒唐可笑

 

201010月,我参加了安溪县管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我(女,东山县人,父亲是退休教师)报考的是安溪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的职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第一名并顺利通过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阶段。418日安溪县委组织部公布公选任前公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的职位任职人选却是综合成绩排名第二的杨世杰(男,安溪人),对此结果,我不能接受,我认为安溪县委组织部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选拔任用原则,选人不当,弃用第一名而选用第二名是违反选拔程序、有失公允的行为。

一、我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第一名,理应优先选择我

我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报考职位的第一名,分别为72分和81分,杨世杰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为68分和76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的成绩排名第一,资格复审合格,体检没有问题,考察阶段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优秀,每一个环节相比第二名我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如果组织部门坚持择优录选拔的原则,我应该是优先选拔的对象。如果我在某个环节有问题,组织部门应该给我个充分的理由。

二、安溪县委组织部对于弃用第一名而选用第二名给出的解释荒唐可笑

任前公示公布后,我迅速打电话给安溪县委组织部,他们给出的解释是:第二名杨世杰的土木工程专业比我的城市燃气工程专业更适合这个职位。我认为这个解释明显牵强且不合理。理由是:首先,我的专业在报考的初审阶段是经组织部门审核通过的,经过行政确认的程序在法律上是具有有效性和执行力的,只要是通过审核的专业都具有平等性,没有主次和忧劣之分;其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包括城市燃气、自来水、园林绿化、垃圾环卫、市政工程、污水处理等等,每个行业的管理任务同等重要,市政工程只是其中一项,因此土木工程专业并不能比其他专业优越多少。相反,市政公用事业关系民生,每一个行业都离不开有效的安全监管,只有为老百姓把好安全关,保障民生才不是一句空话,第二名的杨世杰只是一名助理工程师,而我于2006年即取得工程师资格,长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经验,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若要比较的话,孰轻孰重,路人皆知。

三、我长期从事的工作与报考职位同为公用行业,从工作衔接难易程度、进入角色快慢等角度来看,理应优先选择我

截止目前,我的工作年限已达10,而第二名的杨世杰工作年限仅为3,公开选拔是择优录用,而非择“年轻”录用,实践证明,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成正比。我长期从事公用事业行业,与报考职位同为公用事业系统,更加了解行业运作规律,能更快地进入角色并充分发挥自己在本系统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优势,更加有利于服务群众。一直以来,我谦虚勤勉,求真务实,我的工作成绩也得到领导的认可和肯定,2008年和2010年的年度考核我被单位评为优秀。因此,从工作经验是否丰富、工作衔接难易程度、进入角色快慢等等角度来看,理应优先选择我。

无论从笔试、面试成绩、工作经验,还是从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来看,安溪县委组织部在该职位弃用第一名选用第二名的决定,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于不顾,于法、于理、于情都让人无法接受,这不仅是对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的沉重打击,更使广大干部、群众、考生对政府的公信力失去信心,使公开选拔流于形式,如不及时加以纠正,用人选拔制度就成了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从长远来看,不仅是“牺牲”我一人,更是对安溪县唯才是用选人机制的催毁,终究受害的是政府和百姓。

                                    (转自满天星的QQ空间-2011426.)

 

刚表态过的朋友 (0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xixi2253 2011-4-26 08:49
谢谢支持!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加入

Copyright ©2000-2012 东山人 All Right Reserved.  (题字林长奇)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