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黄亚香,62岁,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礁头村村民。
我丈夫,王锡钦,63岁,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礁头村村民。
以下我的描述皆为事实,希望大家看到后能帮我这无助的老母亲。
自从1990年起,王锡钦(以下简称王)抛下我和3个子女(当时女儿18. 岁、大儿子14岁、小儿子11岁),长期在外与其他女性同居,生子。
第一例:王长期与漳州市平和县的赖某(涉及到第三人都不留全名,避免对她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如果有记者、律师、公检法机关来帮助我,我可以提供)从1990年在我县的康美镇东沈村现百亿新城旧址的农场非法同居4年之久,并生下两女,其一被我县铜陵镇铜钵村一个叫阿爽的老阿婆家抱养;另外一个由东沈村荣义药店小叶接生,后来王与赖某又转移到我县西埔镇坑北村二零山,在那里又产下一男,取名王文才。王化假名王某德将自己,赖某及其次女,儿子四人户口落籍在坑北村。过后王与赖某谎称王化名死亡,将赖某户口移出坑北村,改嫁到台湾省。2005年王与赖某因为纠纷告上东山县法庭,法院卷宗有双方承认非法同居,并产下三儿女的证据。在此期间我茫然,彷徨,无助,同时承担养育儿女照顾家庭的重担,总期望王能念着儿女,帮帮我,可是我从开始对王的期望慢慢的变成了彻底的失望。
说到这里,让我觉得意外的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非婚生的严重超生,居然没有相关的计生管理找他呢,明显他已经严重触犯了计生条例的。
说起来这应该也不能算是第一例,早在1986年之前,王就与本村有夫之妇黄某通奸长达8年之久,并因此受过杏陈镇派出所的治安处罚。当时黄某夫家出动全宗族来我家打砸破坏农具,家产,并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另外王还与本村的另一个有夫之妇何某通奸,并产下一子,被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大水崛村村民抱养。王从来没有因为他的行为有任何的悔改之意,任意而为,从来没有顾忌到我的感受。而我因为三个儿女的缘故,也痛苦的强忍着。
第二例,王在赖某嫁人后,与我县杏陈镇后林村的未婚女性高某从2004年起,非法同居至今。并生下儿女2个,寄养他人。
今年3月,王向法院提起上诉,以离婚,获得房产为诉讼请求。一忍再忍的我决定将王的行径公诸于众,并努力寻求确凿证据,希望他能受到法律的制裁。2010年3月4日凌晨,我与儿女前去王目前居住的西埔镇白石街育新路256号探查埋伏抓奸,当时凌晨一点多向110报案重婚非法同居,西埔镇派出所出警当场抓到奸情,当着三个出警警察的面,王竟然挥拳,狠狠的打在我的胸口。当时育新路很多居民群众出来围观。现在出警人员却说我当时报案的是嫖娼!
现在我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重婚罪为由起诉王,希望法律能给我一个公道。可是目前我的诉讼需要我自己来举证,可是没有公安机关的支持,我要拿到有力的证据是那么的困难,所以希望公检法机关能对王提起公诉,得到的答复是此案件的社会影响不足,不能立案。
现在无助的我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帮助,希望大家能帮我来出出主意,能把我这个流氓丈夫绳之以法。
以下为我的真实联系方式:
王石波(小儿子)
手机:13950007383
王石宝(大儿子)
手机:15980933446
王冬娇(大女儿)
手机:13275022507